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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防疫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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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植物檢疫制度

 植物防疫所為防止國外植物有害生物入侵日本,故實施「進口檢查」,也因相同之目的, 實施符合出口對象國家植物檢疫條件要求之「出口檢查」。從國外攜入植物,或從日本攜出植物時,皆需接受植物檢疫。

 將植物由國外攜入日本時之規定

 為防止附著於植物之有害生物入侵日本,在透過貨物、手持行李、郵件等方式,將植物由國外攜入日本時,無論數量多寡及用途為何,所有植物皆需接受進口檢查。

 針對發生有害生物的國家,以及有該類有害生物附著之虞之植物集合,制定不同的規定,以防止有害生物入侵。規定之區分如下。

 

 禁止進口之項目(禁止進口品

 若推測入侵後將造成農作物之重大危害,且進口時認定該國或該地區發生之有害生物無法確實檢出,則來自該國或該地區之有該類有害生物附著之虞之植物禁止進口。

但是,下列項目為全面禁止進口: 

 

  • 土壤
  • 帶土壤的植物
  • 危害植物的檢疫性有害生物
  • 稻草及稻穀(朝鮮半島及臺灣除外)

 此外,部分生產國、出口國、出口地區之果實與蔬菜亦禁止進口(禁止進口品)。請於 「進口條件資料庫」.(英文)中確認!

 請參閱刊登有主要禁止進口品之傳單

 

接受進口檢查之項目

 非禁止進口品之下列植物,進口時需接受檢查。其中包含需事先於出口國進行檢查或特殊檢疫措施之植物。

 進口規定依生產國、出口國、植物種類而有所不同,主要項目請於 「進口條件資料庫」(英文)中確認!

 

需接受進口檢查之植物種類範例: 

  • 樹苗、球根、種子 
  • 切花
  • 蔬菜、果實 
  • 榖類、豆類 
  • 木材 
  • 辛香調味料之原料、中藥之原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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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需接受進口檢查之項目

 以植物為原料之加工品,且無有害生物附著、生存之虞之物品,可免於接受進口檢查。 

 詳細資訊請洽詢植物防疫所。

 

由國外進口植物時之手續(以手提行李攜入植物時)

 包含免稅店購買之商品以及少量之紀念品,所有植物皆需接受進口檢查,以確認沒有有害生物附著。

 接受 海關檢查前,請先至植物檢疫櫃台接受進口檢查。 

 入國審查 → 進口植物檢查(植物檢疫櫃台) → 海關檢查

 

 

 請向植物檢疫櫃台之植物防疫官提出出口國植物防疫機關發行之檢查證明書(植物檢疫證書、phytosanitary certificate,亦有標籤形式之證明書)。

 通過進口檢查後會蓋上「植物檢查合格證印」,無此證印之植物無法接受海關檢查。

 此外,亦有無需檢查證明書之植物,詳細資訊請洽詢植物防疫所。

    ※未接受檢查自行攜入者,可能會依植物防疫法開罰。

 

 常見問題與洽詢

Q1:進口檢查需要多久的時間?是否需要手續費?
A1:依植物之種類與數量而有所不同,大部分皆可在短時間內完成,且無需手續費。

Q2:以後送行李進口植物時,需要準備什麼?
A2:請備妥出口國植物防疫機關發行之「檢查證明書(植物檢疫證書、phytosanitary certificate)」,並委託代理通關業者(國外搬運業者)在檢查後送行李(託運行李)時,向植物防疫所提出該文件。

Q3:透過國際郵件或國際宅配郵件攜入植物時需要注意些什麼?
A3:為使郵件進口檢查能夠確實執行,請委託寄件人在國際郵件需附帶的報關單(Declaration Form)內及外包裝上註明其中含有植物(例:「內有植物」等字樣)。另外,植物防疫法禁止利用小型包裝物與小包郵件以外之郵件,以及書信類郵件進口植物,敬請留意。
提醒您,國際宅配郵件視為航空貨物。此外,有部分國際宅配業者不受理運送需接受進口檢查之植物,建議您可事先前往國際宅配業者之官網確認。

Q4:在進口植物前,是否需先行取得日本植物防疫所發行之「輸入許可証」?
A4:日本以外之其他各國中,部分國家採用的輸入許可制度,有義務在進口植物前,取得進口國植物檢疫機關發行之「輸入許可証(import permit)」。而日本的植物檢疫制度,並未採用這種輸入許可制度,故無需在進口前取得「輸入許可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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